校党委书记、廉政研究院院长侯振发参加指导 “控辩审学四方会谈”学术活动
发布人:柯希鹏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张与欣)2023年12月15日下午,以“刑法现代化”为背景的湖北省“控辩审学四方会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举行,此次会谈的主题是“国家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认定”。本次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委办公室、廉政研究院、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及球盟会qm9等共同举办,湖北省立丰事务所、雄楚刑事法治论坛协办。我校党委书记、廉政研究院院长侯振发,纪委办公室主任蒋涛,球盟会qm9院长胡向阳等参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廉政研究院院长侯振发致辞

党委书记侯振发教授重视学校法学双一流建设工作,重视廉政建设与理论研究。他专程到会发表致辞,对莅临本次活动的专家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校法学发展历程和近些年取得的成绩,还就廉政建设与廉政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重要建议。球盟会qm9院长胡向阳教授代表学院欢迎与会专家,介绍了学院的发展情况,并阐述了本次学术研讨的意义。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赵慧,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汪少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官文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球盟会qm9教授童德华出席正式活动,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潘玉斐、东湖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朱奕凡以及汪群、聂义明、陈亮、周晶、王曦、肖湘漓、吴敏律师等我省律师界精英、我院杨柳副教授、丁友勤副教授、袁建伟副教授、李俊博士以及多名在读本科生、硕士、博士生近10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袁建伟副教授和周晶律师主持本次活动。

依据控辩审学研讨规则,研讨环节先后由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审判机关和学校专家发言。赵慧检察长围绕“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和其中“利益”的性质进行发言。汪少鹏律师指出刑法现代化的理解应当从刑法的目的和功能、刑法适用的谦抑性以及刑法解释三个方面进行。官文生庭长回顾了受贿罪在不同阶段的认定及其发展历程,围绕“利益”和“高息”的认定发言。童德华教授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受贿罪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现象,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学理角度对“权钱交易”进行了阐释。

在自由讨论环节,在座参会人员围绕“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需要具体行为”,“手段违法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中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如何区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参会学生及其他人员就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中“承诺”的认定,为合法经营而非法购买的涉案财物的处置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收受贿赂之间的相当性向各位嘉宾进行了提问,嘉宾从实务和理论角度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会谈最后,活动发起人赵慧检察长对本次会谈进行了总结,鼓励在座学生及参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切入学习刑法,共同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

参与者现场互

本次活动还得到了湖北卓思律师事务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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